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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时间:2018-07-13 11:26   点击:576   标签:

《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成三年,尽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至“礼也”。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成三年,尽十年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

○正义曰:《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穀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至二年十月而大祥,祥而禘祭,神主新始入庙,故谓之新宫。《礼·檀弓记》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郑玄云:“谓人烧其宗庙新宫。火,人火也。”《记》称“新宫火”者,指此“新宫灾”耳。传例曰:“天火曰灾,人火曰火。”三家经、传有五字,皆为灾。郑玄以为人火,虽非其义,要天火、人火,其哭皆当三日,是其善得礼也。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不言哭,而此言三日哭者,《释例》曰:“新宫者,宣公之庙,父庙也。谅闇始阕,而遇天灾,故感而哭之以致哀,异於馀庙也。”

乙亥,葬宋文公。无传。七月而葬,缓。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公至自晋。无传。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棘,汶阳田之邑,在济北蛇丘县。○蛇,以支反,一音如字。

大雩。无传。以过时书。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赤狄别种。○廧,在良反。咎,古刀反。种,章勇反。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疏]“及荀庚盟”。

○正义曰: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鲁之微者及之也。此言及荀庚盟,及孙良夫盟,十一年及郤犨盟,皆是公自及之,非臣及之也。知者,僖二十八年传“晋栾枝入盟郑伯”,襄十一年传“晋赵武入盟郑伯”,“郑子展出盟晋侯”,臣对君者,皆君自与盟,知此使来,亦公自与盟也。上言来聘,盟又不地,盟於国都,公亲可知,故不言公。

丁未,及孙良夫盟。先晋后卫,尊霸主。

郑伐许。无传。不书将帅,告辞略。○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传不书”至“辞略”。

○正义曰:直举国名,传无其说,知是告辞略,故史异文耳。贾逵云:“郑,小国,与大国争诸侯,仍伐许。不称将帅,夷狄之,剌无知也。此年夏,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明年冬,郑伯伐许,先后并无贬责,何独此伐偏剌之?

【传】三年,春,诸侯伐郑,次于伯牛,讨邲之役也。(伯牛,郑地。邲役在宣十二年。)遂东侵郑。(晋潜军深入。)郑公子偃帅师御之,(偃,穆公子。)使东鄙覆诸鄤,(覆,伏兵也。○覆,扶又反,注同。鄤,亡袁反,又莫于反;徐,武旦反,一音万。)败诸丘舆。(鄤、丘舆,皆郑地。晋偏军为郑所败,故不书。)皇戍如楚献捷。

夏,公如晋,拜汶阳之田。前年晋使齐归鲁汶阳田故。

许恃楚而不事郑,郑子良伐许。

晋人归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邲之战,楚获知罃。於是荀首佐中军矣,荀首,知罃父。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以血涂鼓为衅鼓。○胜音升,下注同。俘,芳夫反。馘,古获反。衅,许觐反。

[疏]注“以血”至“衅鼓”。

○正义曰:《说文》:“衅,血祭也。”《礼·杂记》衅庙之礼云:“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衅庙,以血涂庙,知衅鼓,以血涂鼓也。

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

[疏]“然则德我乎”。

○正义曰:德加於彼,彼荷其恩,故谓荷恩为德。《论语》“以德报德”,传称“王德狄人”,皆是也。

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纾,缓也。○纾音舒。各惩其忿,以相宥也。宥,赦也。○惩,直升反。宥音又。两释累囚,以成其好。累,系也。○累,力谁反。好,呼报反,下同。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言二国本不为己。○与音预。为,于伪反。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穀。”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於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戮其不胜任。○任音壬,下“亦不任”同。

[疏]“死且不朽”。

○正义曰:怀荷君恩,身虽死而朽腐,此恩不朽腐也。死尚不朽,以示其至死不忘也。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称於异国君曰外臣。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君不许戮。而使嗣宗职,嗣其祖宗之位职。次及於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遇楚将帅。○彊,居良反。将,子亮反。帅,所类反。其弗敢违,违,辟也。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秋,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棘不服,故围之。侨如,叔孙得臣子。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讨赤狄之馀焉。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其馀民散入廧咎如,故讨之。

[疏]注“宣十”至“讨之”。

○正义曰:谓赤狄馀民散入咎如,之内今伐咎如者,来就咎如之内,讨彼赤狄馀党,然廧咎如容赤狄馀民,则咎如亦赤狄矣。刘炫以为,廧咎如之国,即是赤狄之馀。今知不然者,以赤狄之国,种类极多,潞氏、甲氏、铎辰皋落氏等,皆是其类,并为建国。假令路氏、甲氏、铎辰皋落虽灭,自外犹存,则是不灭者多,止应言讨赤狄之类,不得称“馀”。且伐者,声其钟鼓;讨者,责其罪状。以廧咎如容受赤狄馀党,故伐而讨责。若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馀,应取土地,兴兵绝灭,何当唯伐讨而已?刘以廧咎如即是赤狄之馀,而规杜,非也。

廧咎如溃,上失民也。此传释经之文。而经无“廧咎如溃”,盖经阙此四字。○溃,户内反。

[疏]注“此传”至“四字”。

○正义曰:传言“上失民也”,释经“溃”文;若经无“溃”文,则传无所解,故疑经阙此四字。《释例》曰:“传文‘廧咎如溃,上失民也’,今经但言‘伐廧咎如’,无‘廧咎如溃’之文。若经本无此文,则丘明为横益经文,而加失民之传也。”是言知经阙之意也。文三年溃逃已有例矣,复发传者,嫌夷狄异於中国,故重发也。

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且寻盟。寻元年赤棘盟。荀庚,林父之子。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寻宣七年盟。公问诸臧宣叔曰:“仲行伯之於晋也,其位在三;下卿。

[疏]“其位在三”。

○正义曰:於时郤克将中军,荀首佐之;荀庚将上军,是其位在三也。注云“下卿”者,传称“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又言“卫在晋,不得为次国”,则以卫为小国。荀庚若是中卿,自然当先晋矣,乃云“晋为盟主,其将先之”,直以盟主先晋,明是二人位等,以此知荀庚是下卿也。晋立三军,将佐有六,第三犹为下卿,则其馀皆下卿也。盖以诸侯之礼,唯合三卿,三是其正,故定以三人为上、中、下,馀皆从下卿也。卿有上、下,年赐晋三帅,皆以三命之服者,侯伯之卿,礼皆三命,上卿、下卿,命不异也。

孙子之於卫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降一等。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降大国二等。上下如是,古之制也。古制: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卫在晋,不得为次国。春秋时以强弱为大小,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

[疏]注“春秋”至“小国”。

○正义曰:古制,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以土地之大小、命数为等差也。春秋之世,彊陵弱,大吞小,爵虽不能自改,地则以力升降。诸侯聚会,彊者为雄;史书时事,大小为序。此事不可改易,仲尼即而用之。宋公在齐侯之下,许男在曹伯之上,不复计爵之尊卑。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以地狭小故也。襄二十五年传子产语晋曰:“今大国多数圻矣。”圻方千里,是晋有方千里者三四也。昭五年、十三年传皆言晋有革车四千乘,计卫比於晋,不过当五六分之一耳,故不得为次国。其为次国者,当齐、秦乎?

晋为盟主,其将先之。”计等则二人位敌,以盟主,故先晋。丙午,盟晋;丁未,盟卫,礼也。

十二月,甲戌,晋作六军。为六军,僣王也。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僣,子念反。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赏鞍之功也。韩厥为新中军,赵括佐之。巩朔为新上军,韩穿佐之。荀骓为新下军,赵旃佐之。晋旧自有三军,今增此,故为六军。○骓音隹。

[疏]注“韩厥”至“六军”。

○正义曰:杜知韩厥为新中军及上下新军将佐者,以下六年传云“韩厥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时晋更增置新中、上、下三军,韩厥将新中军,名居其首,故杜依名配其将佐。

齐侯朝于晋,将授玉。行朝礼。

[疏]“将授玉”。

○正义曰:玉,谓所执之圭也。凡诸侯相朝,升堂授玉於两楹之间。於此时郤克趋进,故记之也。《史记·齐世家》曰:“顷公十一年,晋初置六军。顷公朝晋,欲尊王晋景公,景公不敢受。”《晋世家》云:“景公十二年,齐顷公如晋,欲上尊景公为王,景公让不敢。”然此时天子虽微,诸侯并盛。晋文不敢请隧,楚庄不敢问鼎。又齐弱於晋所较不多;岂为一战而胜,便即以王相许?准时度势,理必不然。窃原马迁之意,所以有此说者,当读此传“将授玉”,以为“将授王”,遂节成为此谬辞耳。

郤克趋进曰:“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言齐侯之来,以谢妇人之笑,非为脩好,故云晋君不任当此惠。○君为,于伪反,下“为两君”同。任音壬。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韩厥曰:“君知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戎、朝异服也。言服改,明识其人。

[疏]注“戎朝异服”。

○正义曰:《周礼·司服》:“凡兵事,韦弁服。”《礼·玉藻记》云:“诸侯皮弁以听朔,朝服以日视朝。”《聘礼》“宾皮弁聘,公皮弁迎宾”。迎聘客尚以皮弁,迎朝宾必皮弁矣。在朝君臣同服,公当皮弁,则韩厥於时亦皮弁也。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春秋传》曰晋郤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皮弁之服,十五升白布,衣素,积以为裳。是戎、朝异服也。

韩厥登,举爵曰:“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

荀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寘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贾人如晋,荀罃善视之,如实出己。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遂適齐。传言知罃之贤。○贾音古,下同。置,之豉反。褚,中吕反。

【经】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无传。二年大夫盟于蜀。壬申,二月二十八日。

杞伯来朝。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无传。

公如晋。

葬郑襄公。无传。

秋,公至自晋。

冬,城郓。无传。公欲叛晋,故城而为备。○郓音运。

[疏]“冬城郓”。

○正义曰:《释例·土地名》:“鲁有二郓。”文十二年城诸及郓,杜云:“此东郓,莒、鲁所争者,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或曰,郓即员也。”成十六年传:晋人执季文子,公待于郓。杜云:“此西郓,昭公所出居者,东郡廪丘县东有郓城。”然则此为公欲叛晋,故城郓以为备,当西郓也。

郑伯伐许。

【传】四年,春,宋华元来聘,通嗣君也。(宋共公即位。○共音恭。)

[疏]“通嗣君也”。

○正义曰:文元年公孙敖如齐,传曰:“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脩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其事与此一也,谓君初即位,聘邻国耳。在鲁而出,谓之“始聘”,自外而来,谓之“通嗣君”,言彼君嗣位以来,未与鲁通,於此始通之也。

“杞伯来朝”,归叔姬故也。将出叔姬,先脩礼朝鲁,言其故。

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言将不能寿终也。后十年陷厕而死。《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诗·颂》。言天道显明,受其命甚难,不可不敬以奉之。○易,以豉反。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敬诸侯,则得天命。

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於我,迩,近也。诸侯听焉,未可以贰。听,服也。《史佚之志》有之,周文王大史。○大音泰。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与鲁异姓。其肯字我乎?”公乃止。字,爱也。

冬,十一月,郑公孙申帅师疆许田,前年郑伐许,侵其田,今正其界。○疆,居良反。许人败诸展陂。郑伯伐许,取鉏任、泠敦之田。展陂,亦许地。○陂,彼皮反。鉏,仕居反。任音壬。泠,力丁反。

晋栾书将中军,代郤克。○将,子匠反。荀首佐之,士燮佐上军,以救许伐郑,取氾、祭。氾、祭,郑地。成皋县东有氾水。○氾音凡,注同,或音祀。祭,恻介反。

[疏]注“氾祭”至“氾水”。

○正义曰:杜注荧阳中牟县有东氾,襄城县有南氾,知此氾,祭,非彼二氾。而以成皋县东有氾水者,以传为晋伐郑,取氾、祭,既为晋人所取,当是郑之西北界,即今之氾水也。字书水旁巳为汜,水旁已为氾。字相乱也。《汉书音义》亦为氾。今氾水上源谓氾谷。

楚子反救郑,郑伯与许男讼焉。於子反前争曲直。皇戌摄郑伯之辞,代之对。子反不能决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与其二三臣共听两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欲使自屈在楚子前决之。不然,侧不足以知二国之成。”侧,子反名。为明年许愬郑於楚张本。○愬音素。

晋赵婴通于赵庄姬。赵婴,赵盾弟。庄姬,赵朔妻。朔,盾之子。

【经】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出也。传在前年。)

[疏]“杞叔姬来归”。

○正义曰:杞既出之,犹称杞者,《杂记》曰:“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郑玄云:“行道以夫人之礼者,弃妻致命其家,乃义绝不用,此为始。”

仲孙蔑如宋。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穀。穀,齐地。

梁山崩。记异也。梁山在冯翊夏阳县北。

[疏]注“记异也”。

○正义曰:《公羊传》曰:“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公羊》以为,非常为异,害物为灾。此山崩无所害,故为异也。

秋,大水。无传。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十有二月,己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蟲牢,郑地。陈留封丘县北有桐牢。

【传】五年,春,原、屏放诸齐。(放赵婴也。原同、屏季,婴之兄。○屏,步丁反。)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言己虽淫,而能合庄姬护赵氏。○令,力丁反。)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自告贞伯从人。○舍音舍。又音赦。听,吐丁反。女音汝。从,才用反。)

[疏]注“自告贞伯从人”。

○正义曰:嫌告赵婴使人,故云“自告贞伯从人”也。若告赵婴使人,不得云“神福仁而祸淫”。

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以得放遣为福。祭之之明日而亡。为八年晋杀赵同、赵括传。

孟献子如宋,报华元也。前年宋华元来聘。

夏,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餫诸穀。野馈曰餫。运粮馈之,敬大国也。○餫音郓。馈,其媿反。

[疏]注“野馈”至“大国”。

○正义曰:《释诂》云:“馌,馈也。”孙炎曰:“馌,野之馈也。”彼言野馈,馈田农在野之人,此言野馈,馈在野行路之人。俱是在野言之。谓之餫者,言其运粮馈之。彼自逆女,而往馈之者,敬大国也。

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传,驿。○传,中恋反,注及下同。驿音亦。伯宗辟重,曰:“辟传!重载之车。○辟重,匹亦反;徐,甫赤反,本又作僻。曰辟,音避。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捷,邪出。○捷,在妾反。邪,似嗟反。

[疏]注“捷,邪出”。

○正义曰:捷亦速也。方行则迟,邪出则速。《楚辞》谓邪行小道为捷径,是捷为邪出。

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主,谓所主祭。○绛,古巷反。壤,如丈反。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去盛馔。○为,于伪反。去,起吕反。馔,仕恋反。降服,损盛服。乘缦,车无文。○缦,武旦反,又莫半反。

[疏]注“车无文”。正义曰:《周礼》巾车掌王之五路,皆不言车有文饰。其下服车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郑玄云:“夏篆,五采画毂,约也。夏缦,亦五采画,无瑑耳。墨车,不画也。”孤之车尚有瑑约,明诸侯之车必有瑑约,《诗》所谓“约軝错衡”,是其事也。乘缦,车无文,盖乘大夫墨车也。《觐礼》:“侯氏乘墨车乃朝。”郑玄云:“墨车,大夫制也。乘之者,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也。”彼为適王,尚乘墨车,明此山崩降服,亦乘墨车也。

彻乐,息八音。出次,舍於郊。

[疏]注“舍於郊”。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秦伯以师败于殽,素服郊次。”此言“出次”、“降服”,明亦次於郊也。文四年传:“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注云“辟正寝”,与此文互相见也。

祝币,陈玉帛。史辞自罪责。以礼焉。礼山川。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见之於晋君。○见,贤遍反,注皆同。不可。不肯见。遂以告,而从之。从重人言。

许灵公愬郑伯于楚。前此年郑伐楚故。六月,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戍及子国。以郑伯不直故也。子国,郑穆公子。故郑伯归,使公子偃请成于晋。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垂棘,晋地。

宋公子围龟为质于楚而归,围龟,文公子。○质音致,下注同。华元享之。请鼓噪以出,鼓噪以复入。出入辄击鼓。○噪,素报反。复,扶又反,下同。曰:“习攻华氏。”宋公杀之。盖宣十五年宋楚平后,华元使围龟代巳为质,故怨而欲攻华氏。

冬,“同盟于蟲牢”,郑服也。诸侯谋复会,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子灵,围龟也。宋公不欲会,以新诛子灵为辞。为明年侵宋传。○向,舒亮反。难,乃旦反;一本无“之难”二字。“子灵为辞”,一本无“为辞”二字。

十一月,已酉,定王崩。经在蟲牢盟上,传在下,月倒错。众家传悉无此八字,或衍文。○倒,丁老反。

[疏]注“经在”至“衍文”。

○正义曰:传不虚举经文,此无所明,又上下倒错,诸家之传又悉无此言,必是衍文。此杜以疑事毋质,不敢辄去之耳。

【经】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无传。)

二月,辛巳,立武宫。鲁人自鞍之功,至今无患,故筑武军,又作先君武公宫,以告成事,欲以示后世。

[疏]注“鲁人”至“后世”。

○正义曰:杜以传称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宫,故云鲁人自鞍之功,至今无患,追思鞍战,以为已功,故筑武军,又作先君武公之庙。以告战胜之事,欲以章示后世,明巳之功也。其意言筑为武军,又作武公之庙。《公羊传》曰:“武宫者何?武公之宫也。”是立宫为武公庙也。武公是成公九世之祖,其庙毁已久矣,今复立之,以为不毁之庙。《礼·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世室,言其世世不毁。刘炫以为直立武公之宫,不筑武军。今知不然者,以下传云:“听於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由己,非由人也。”是丘明讥鲁立武以章武功,明非徒筑宫而已。又宣十二年潘党请筑武军,楚子云:“武有七德,我无一焉。武非吾功。”遂不敢筑。武军以明武功,此则丘明讥鲁章武功,明亦筑武军也,若其唯筑武宫,传应云不可以立武宫,不得单称武也。刘以为唯筑武公之宫,而规社,非也。

取鄟。附庸国也。○鄟,徐音专,又徒栾反。

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夏,六月,邾子来朝。无传。

公孙婴齐如晋。婴齐,叔肸子。

壬申,郑伯费卒。前年同盟蟲牢。○费音秘。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楚子婴齐帅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帅师救郑。

【传】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谢前年再盟。)子游相,(子游,公子偃。○相,息亮反,下“甯相”同。)授玉于东楹之东。(《礼》:授玉两楹之间。郑伯行疾,故东过。)

[疏]注“礼授”至“东过”。

○正义曰:《聘礼》云:“公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郑玄云:“中堂,南北之中也。入堂之深,尊宾事也。东楹之间,亦以君行一,臣行二也。”《聘礼》大夫奉命来聘,君臣不敌,故授玉于东楹之间。国君来朝,尊卑礼敌。传言“东楹之东”以讥郑伯行速,明礼当授玉于两楹之间。

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巳。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视流,不端谛。○谛音帝。

二月,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宫,非礼也。宣十二年潘党劝楚子立武军。楚子答以武有七德,非已所堪。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今鲁倚晋之功,又非霸主,而立武宫,故讥之。○倚,於绮反。

[疏]注“宣十”至“讥之”。

○正义曰:服虔云:“鞍之战,祷武公以求胜,故立其宫。”案定元年传:“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炀公,立炀宫。”此若为祷而立,何以不言祷也?无验之说,故不可从。

听於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由己,非由人也。言请人救难,胜非已功。○难,乃旦反,注同。

“取鄟”,言易也。○易,以豉反。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夏阳说,晋大夫。蛮氏,戎别种也。河南新城县东南有蛮城。经唯书卫孙良夫,独卫告也。○夏,户雅反。说音悦,下文注同。浑,户门反。种,章勇反。以其辞会也。辞会在前年。师于针,卫人不保。不守备。○针,其廉反,一音针。说欲袭卫,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闻说谋故。陴,毗支反。

晋人谋去故绛。○晋复命新田为绛,故谓此故绛。○复,扶又反。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有郇城。○郇音旬。解音蟹。沃饶而近盬,盬,盐也。猗氏县盐池是。○近,附近之近,下及注“近宝”皆同。盬音古。猗,於宜反。

[疏]“沃饶”至“失也”。

○正义曰:土田良沃,五穀饶多,民丰则国利,财多则君乐,其处不可失也。

○注“盬盐”至“池是”。

○正义曰:《说文》云:“盬,河东盐池,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总百一十六里。字从盐省,古声。”然则盬是盐之名。盬虽是盐,唯此池之盐独名为盬,馀盐不名盬也。

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兼大仆。○乐音洛,下“谓乐”同。将,子匠反,下注“军将”同。大仆,音泰。公揖而入,献子从。公立於寝庭,路寝之庭。

[疏]注“路寝之庭”。

○正义曰:《礼·玉藻》云:“君日而视朝,退適路寝听政。”知寝庭是路寝之庭也。沈氏云:《大仆职》云:“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郑注云:“燕朝,朝於路寝之庭。”韩献子既为仆大夫,故知寝庭,路寝之庭也。其路门之外朝,则司士掌焉,故司士掌治朝之仪。治朝,则路门之外每日治朝事之朝也。其库门之外朝,则朝士掌焉,故《朝士》云:“掌外朝之法。”此是询众庶问罪人之处也。凡人君内朝二,外朝一。内朝二者,路门内外之朝也。外朝一者,库门外之朝也。若诸侯三门皋、应、路,外朝则在应门外;鲁之三门库、雉、路,则外朝在雉门外。

谓献子曰:“何如?”问诸大夫言是非。对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浅,土薄地下。其恶易覯。恶,疾疢。覯,成也。○易,以豉反,下注同。覯,古豆反。疢,敕觐反;本或作“”,同。

[疏]注“恶,疾疢。覯,成也”。

○正义曰:下云“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此云“土薄水浅”,必居之多疾,以此知恶是疾疢也。《尔雅》训“覯”为“见”,杜以恶为疾疢,疾疢非难见之物,唯苦其病成耳。故训“覯”为“成”,言其病易成,由水土恶故也。

易覯则民愁,民愁则垫隘,垫隘,羸困也。○垫,丁念反。隘,於卖反。羸,劣伪反。

[疏]“易覯”至“垫隘”。

○正义曰:疾疢易成,则下民愁苦,民既愁苦,则必羸困。羸困而谓之垫隘者,《方言》云:“垫,下也”。地之下湿狭隘,犹人之羸瘦困苦,故杜以垫隘为羸困也。

於是乎有沈溺重膇之疾。沈溺,湿疾。重膇,足肿。○溺,乃历反。膇,治伪反,一音直愧反。足肿,章勇反,一音常勇反。不如新田,今平阳绛邑县是。土厚水深,居之不疾,高燥故。有汾、氵会以流其恶。汾水出太原,经绛北,西南入河。氵会水出平阳绛县南,西入汾。恶,垢秽。○汾,扶云反。氵会,古外反。垢,古口反。且民从教,无灾患。十世之利也。

[疏]“且民”至“利也”。

○正义曰:民有灾患,则不暇从上;无灾患,则从教化。十者,数之小成,故云“十世之利也”。

夫山、泽、林、盬,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财易致,则民骄侈。○佚音逸。

[疏]注“财易”至“骄侈”。

○正义曰:《鲁语》:“敬姜云:‘昔者圣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居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敬姜此语自是激发之辞,未必圣王尽然,要亦有此理也。《大史公书》称武王克殷,患殷民富侈。大史公曰:“奢昏厚葬以破其产。”为其富而骄佚,故设法以贫之也。《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於有馀,争生於不足。”《论语》称孔子適卫,欲先富而后教,为其贫而无耻,欲营生以富之也。此皆观民设教,故其理不同。若迁都近盬,则民皆商贩,则富者弥富,骄侈而难治;贫者益贫,饥寒而犯法。且贫者资富而致贫,富者削贫而为富,恶民之富,乃是愍民之贫,欲使贫富均而劳逸等也。

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近宝,则民不务本。

[疏]注“近宝,则民不务本”。

○正义曰:农业,人之本也;商贩,事之末也。若民居近宝,则弃本逐末;废农为商,则贫富兼并;若贫富兼并,则贫多富少。贫者无财以共官,富者不可以倍税,赋税少,则公室贫也。

公说,从之。夏,四月,丁丑,晋迁于新田。为季孙如晋传。○说音悦。

六月,郑悼公卒。终士贞伯之言。

子叔声伯如晋,命伐宋。晋人命声伯。秋,孟献子、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

楚子重伐郑,郑从晋故也。前年楚晋盟。

冬,季文子如晋,贺迁也。

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於绕角。绕角,郑地。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申、息,楚二县。○成音城。御诸桑隧。汝南朗陵县东有桑里,在上蔡西南。○御,鱼吕反。隧音遂。赵同、赵括欲战,请於武子,武子将许之。武子,栾书。知庄子、荀首,中军佐。范文子、士燮,上军佐。韩献子韩厥,新中军将。谏曰:“不可!吾来救郑,楚师去我,吾遂至於此,此蔡地。是迁戮也。戮而不巳,又怒楚师,战必不克。迁戮不义,怒敌难当,故不克。虽克,不令。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何荣之有焉?六军悉出,故曰成师。以大胜小,不足为荣。若不能败,为辱已甚,不如还也。”乃遂还於是军师之欲战者众。或谓栾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众?盍,何不也。○帅,所类反,下注同。盍,户腊反。子为大政,中军元帅。

将酌於民者也。酌取民心以为政。子之佐十一人,六军之卿佐。

[疏]“子之佐十一人”。

○正义曰:服虔云:“是时栾书将中军,荀首佐之。荀庚将上军,士燮佐之。郤锜将下军,赵同佐之。韩厥将新中军。赵括佐之。巩朔将新上军,韩穿佐之。荀骓将新下军,赵旃佐之。”

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知、范、韩也。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商书》,《洪范》。

[疏]注“商书洪范”。

○正义曰:武王克殷始作《洪范》,今见在《周书》。传谓之《商书》者,以箕子商人所陈故也。

武子曰:“善钧,从众。钧,等也。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三卿,皆晋之贤人。从之,不亦可乎?”传善栾书得从众之义,且为八年晋侵蔡传。

【经】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无传。称牛,未卜日。免,放也。免牛可也,不郊,非礼也。○鼷音兮。)

[疏]“鼷鼠”至“免牛”。

○正义曰:《释兽》云“鼷鼠”,李巡曰:“鼱鼩鼠一名鼷鼠。”孙炎曰:“有螫毒者。”盖如令鼠狼。“改卜牛”下重言“鼷鼠又食其角”,不重言“牛”者,何休云:“言角牛可知。后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改卜被食角者,言“乃免牛”,则前食角者亦免之矣,从下“免”省文也。

○注“称牛”至“礼也”。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传曰“牛卜日曰牲”,今称牛,是未卜日也。免,放也,放不杀,遂不郊也。

吴伐郯。○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无传。书不郊,间有事。三望,非礼。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马陵,卫地。阳平元城韩东南有地名马陵。公至自会。无传。吴入州来。州来,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

冬,大雩。无传。书过。

卫孙林父出奔晋。

【传】七年,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振,整也。旅,众也。)无吊者也夫!(言中国不能相愍恤,故夷狄内侵。○夫音扶。)《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诗·小雅》。刺在上者不能吊愍下民,故号天告乱。○昊,户老反。号,户刀反。)

[疏]“诗曰”至“有定”。

○正义曰:此《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有上不吊,其谁不受乱?上,谓霸主。吾亡无日矣!”君子曰:“知惧如是,斯不亡矣!”

郑子良相成公以如晋,见,且拜师。谢前年晋救郑之师。为楚伐郑张本。○相,息亮反。见,贤遍反。

夏,曹宣公来朝。

[疏]“曹宣公来朝”。

○正义曰:比文及八年传“召桓公来赐公命”,并无所解释,而虚载经文者,《释例》曰:“其经、传事同而文异者,或告命之辞有差异,或氏族名号当须互见。”此盖须互见名号,故举之也。

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汜,郑地。在襄城县南。○汎音凡。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二子,郑大夫。○共音恭。○囚郧公锺仪,献诸晋。八月,同盟于马陵,寻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蟲牢盟在五年。莒本属齐,齐服,故莒从之。○郧,本亦作员,音云,邑名。

晋人以锺仪归,囚诸军府。军藏府也。为九年晋侯见锺仪张本。○藏,才浪反。

楚围宋之役,在宣十四年。师还,子重请取於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分申、吕之田以自赏。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言申、吕赖此田成邑耳。不得此田,则无以出兵赋而二邑坏也。○“所以邑也”,一本作“所邑也”。御,鱼吕反。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楚共王以鲁成公元年即位。○共音恭。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皆巫臣之族。○阎音盐。及襄老之子黑要,以夏姬故,并怨黑要。○要,一遥反。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子重、子反。○罢音皮,下同。遗,唯季反。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於奔命以死!”巫臣请使於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寿梦,季札父。○慝,他得反。婪,力含反。请使,所吏反。梦,莫公反。说音悦。札,侧八反。以两之一卒適吴,舍偏两之一焉。

《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军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盖留九乘车及一两二十五人,令吴习之。○卒,子忽反,注同。舍音赦,旧音舍。乘,绳证反。下注同。令,力呈反。

[疏]“以两”至“一焉”。

○正义曰:“以两之一”,谓将二十五人也,又言“卒”,谓更将百人也,言“之”者,婉句耳,凡将一百二十五人適吴也。“舍偏”,谓舍一偏之车九乘也,“两之一焉”,又舍二十五人也,凡舍九乘车二十五人与吴矣。发首言“两之一”者,为舍此“两之一”,故先言之。又言“卒”者,见巫臣所将非唯有一两也。《司马法》:“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传言偏不言大,当是留九乘车矣。唯言留一偏,不见元将车数,不知去时几乘车去也。丘明为传,辞皆易解,此独蹇涩,或误本文。苏氏云“舍九乘车,以六乘车还”,则以去时十五乘车。传不言者,以舍既称“偏”,明去时有车可知,从省文也。沈氏云:“聘使未有将兵车者,今此特将兵车,为方欲教吴战陈,故与常不同。”

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前是吴常属楚。○战陈,直觐反。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於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巢、徐,楚属国。○置,之豉反。子重奔命。救徐、巢。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因伐郑而行。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於上国。上国,诸夏。○夏,户稚反。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林父,孙良夫之子。○恶,乌路反。卫侯如晋,晋反戚焉。戚,林父邑。林父出奔,戚随属晋。○戚,七狄反。

[疏]“戚林”至“属晋”。

○正义曰:传言“晋反戚焉”,则戚巳属晋。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不言叛,故解之。戚是孙氏世所食邑,林父出奔之后,戚自从随而属晋,非林父入而将去,故不言叛也。

【经】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齐服事晋,故晋来语鲁,使还二年所取田。○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昏聘不使卿,今华元将命,故特书之。宋公无主昏者,自命之,故称使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

[疏]注“昏聘”至“之父”。

○正义曰:传於“华元来聘”之下云“聘共姬也”,则华元新始告鲁,欲图为昏。《昏礼》发首云“昏礼,下达”,乃言“纳采”。郑玄云:“达,通也。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此华元来聘,则彼《昏礼》所谓“下达”者也。士礼使媒,诸侯不可求媒於其国,自使臣行,则亦媒之义。昏有六礼:下达之后,初有纳采择之礼。既行纳采,其日即行问名,问女之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归既卜得吉,又使使者往告,谓之纳吉,纳吉则昏礼定矣。复遣纳徵。徵,成也。纳币以成昏礼。士礼纳徵,有玄纁束帛俪皮,其诸侯谓之纳币,以其币多,故指币言之。纳币以后,又有请期亲迎,是之谓六礼也。计华元来聘之后,当有纳采、纳吉二使,二使之后,乃次纳币。今唯书纳币者,纳采、纳吉,其使非卿,故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纳币、逆女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也。”是言聘女不应使卿,今华元以卿将命,故特书之也。隐二年《公羊传》曰:“昏礼不称主人。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则母命之。宋公无主昏者,宋公自命之,故称“宋公使公孙寿来”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者,文十六年传文。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宜其见讨,故从告辞而称名。

[疏]注“传曰”至“称名”。

○正义曰:传称庄姬谮之,则是同、括无罪。大夫无罪见杀,例不书名,此并书名,故解之。宣十二年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而妄叨高位,宜其见讨,今虽实不作乱,从告而称其名。言从告者,凡杀大夫,必以其实有罪告,不肯言其无罪。鲁史详其曲直,乃立其文,故所书或从或否耳。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与之合瑞。八年乃来,缓也。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通称,尺证反。

[疏]注“诸侯”至“通称”。

○正义曰:天子赐诸侯之命,书传亦无正礼,唯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僖十一年传“王赐晋惠公命”,《周语》“王赐晋文公命”,皆是即位而赐之。又赐之以圭,拟朝而合瑞。诸侯即位,礼必朝王,明当即位即赐之命。今八年乃来,是缓也。隐元年,宰咺来赗,为其缓,书名以讥之。此亦缓也,而不讥之者,彼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子氏未薨而豫凶事,所失者大,故特讥之。春秋之时,赐命礼废,唯文公即位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其馀皆不得赐。苟以得之为荣,故不复讥其缓也。且赐之以圭者,为朝而合瑞,鲁尚不朝天子,不宜讥天子赐缓也。天子之见经者三十有二:称“天王”者二十五,称“王”者六,称“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三称并行,传无异说,故知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也,其不同者,史异辞耳。《公羊传》曰:“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馀皆通矣。”杜用彼说也。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以恩深加礼妾母,恩同畿内,故称王。成公八年乃得赐命,与夷狄同,故称天子。”左氏无此义,故杜不从之。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前五年来归者。女既適人,虽见出弃,犹以成人礼书之。终为杞伯所葬,故称杞叔姬。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先谋而称会,盟主之命,不同之於列国。

卫人来媵。古者诸侯取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所以广继嗣也。鲁将嫁伯姬於宋,故卫来媵之。○媵,以证反,又绳证反。適,丁历反。侄,大结反;《字林》,丈一反。娣,大计反。

[疏]注“古者”至“媵之”。

○正义曰:庄十九年《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是诸侯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也。传曰:“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是夫人与媵皆同姓之国也。鲁、卫同姓,故来媵之。《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阴讼息,所以广继嗣也。当时虽无其人,必待年而送之,所以绝望求、塞非常也。辞称蠢愚不教,故遣大夫随之,亦谓之媵臣,所以将谦敬之实也。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一与之醮,则终身不二,所以重婚姻、固人伦。人伦之义既固,上足以奉宗庙,下足以继后世,此夫妇之义也。”

【传】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饯,送行饮酒。○饯,钱浅反;《说文》云:“送去食也”;《字林》:“子扇反”;《毛诗》笺云:“祖而舍軷,饮酒於其侧曰饯。”)

[疏]注“饯,送行饮酒”。

○正义曰:《诗·大雅·韩奕》篇云:“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显父饯之,清酒百壶。”是饯为送行饮酒也。

私焉,私与之言。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

[疏]“大国”至“盟主”。

○正义曰:义者,宜也,事得其宜谓之为义。汶阳之田,宜其归鲁,是归鲁为义,归齐不义。大国当制其义事,以为诸侯之盟主。

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於齐,使归诸敝邑。用师,鞍之战。今有二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言不复肃敬於晋。○复,扶又反。

[疏]“信以”至“解体”。

○正义曰:言之有信,义事乃行,是“信以行义”。事必以义,命乃成就,故“义以成命”也。杖信以行义事,以义而命诸侯,故以小国所望而归之。怀,归也。言而无信,则信不可知;所命非义,则义无所立,如是则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谓事晋之心皆疏慢也。

《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爽,差也。极,中也。《诗·卫风》。妇人怨丈夫不一其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事夫,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反二三其德。○行,下孟反,注同。差,初卖反,又初佳反。

[疏]“诗曰”至“其德”。

○正义曰:《卫风·氓》之篇。

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德是以,以,用也。○丧,息浪反。妃音配。耦,苦口反。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诗》曰:‘犹之未远,是用大简。’犹,图也。简,谏也。《诗·大雅》。言王者图事不远,故用大道谏之。○长,音如字,一音丁丈反。行父惧晋之不远犹而失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疏]“诗曰”至“言之”。

○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也。言王者之所图谋,其事未能长远,我以是故用大道谏王。行父今亦惧晋之不能远图,而因此以失诸侯,是以敢私言之,私布此言,即是大谏也。

晋栾书侵蔡,六年未得志故。遂侵楚,获申骊。申骊,楚大夫。○骊,力驰反。楚师之还也,谓六年遇於绕角时。

[疏]“楚师之还也”。

○正义曰:还在六年,不於彼言者,因其今获申骊,追言六年侵沈,述栾书得从善之功,故於此并言之。

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绕角之役,栾书从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之言,不与楚战。自是常从其谋,师出有功,故传善之。沈国,今汝南平与县。○揖,徐音集,又於立反。与音馀,一音预。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宜有功也。如流,喻速。《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遐,远也。作,用也。《诗·大雅》。言文王能远用善人。不,语助。○恺,开在反,乐也。悌,徒礼反,易也。

[疏]“诗曰”至“作人”。

○正义曰:《大雅·旱麓》之篇。

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是行也,郑伯将会晋师,会伐蔡之师。○夫音扶。门于许东门,大获焉。过许,见其无备,因攻之。○过,古禾反。

声伯如莒,逆也。自为逆妇而书者,因聘而逆。○为,于伪反,下文“为赵婴”同。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穆姜之女,成公姊妹,为宋共公夫人。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共音恭。

[疏]注“穆姜之女”。

○正义曰:明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还称宋上之乐,穆姜出拜谢之,知是穆姜所生之女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纳币应使卿。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赵婴亡在五年。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徵。栾氏、郤氏亦徵其为乱。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武,庄姬之子。庄姬,晋成公女。畜,养也。

[疏]注“赵武”至“养也”。

○正义曰:《史记·赵世家》云:“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案传,赵衰適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也。贾、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故杜从之。《史记》又称有屠岸贾者,有宠於灵公,此时为司寇,追论赵盾弑君之事,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而灭其族。案二年“传栾书将下军”,则於时朔已死矣。同、括为庄姬所谮,此年见杀,赵朔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於时晋君明,诸臣彊,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又说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於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武为赵氏后,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

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於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成季,赵衰。宣孟,赵盾。○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衰,初危反。盾,徒本反。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言三代亦有邪辟之君,但赖其先人以免祸耳。○数,所主反。辟,匹亦反,注及下同。哲,陟列反。邪,似嗟反。

[疏]“夫岂”至“免也”。

○正义曰:此赵同、赵括,谓天禄之父祖,若桀、纣之辈虽邪辟,子孙赖禹、汤之功而食天禄。

《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周书·康诰》。言文王不侮鳏寡,而德益明。欲使晋侯之法文王。○侮,亡甫反。鳏,古顽反。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秋,召桓公来赐公命。召桓公,周卿士。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於池上,渠丘公,莒子朱也。池,城池也。渠丘,邑名,莒县有蘧里。○蘧,其居反。

[疏]注“渠丘”至“蘧里”。

○正义曰:十四年莒子朱卒,知渠丘公即是朱也。渠丘,莒之邑名。夷不当有谥,或作别号,此朱以邑名为号,不知其故何也。

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虞,度也。○巳恶,如字;已,犹大也;本或作“城已恶矣”。度,待洛反。对曰:“夫狡焉。狡,猾之人。○狡,交卯反。猾,干八反。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世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莒人当唯此为命。○疆,居良反,注同。唯然,音维;本或作虽,后人改也。掠音亮。

[疏]“唯然”。

○正义曰:俗本“唯”作“虽”,今定本作“唯”。

勇夫重闭,况国乎?”为明年莒溃传。○重,直龙反,又直勇反。闭,补计反,又补结反,一音户旦反。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適大夫,则不复书卒。○复,扶又反。

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七年郯与吴成。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文子,士燮。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公私不两成。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欲与鲁绝。○后,如字;徐音胡豆反。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会伐郯。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必以同姓者,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

[疏]“卫人”至“则否”。

○正义曰:《膏肓》以为媵不必同姓,所以博异气。今《左传》“异姓则否”,十年,齐人来媵,何以无贬刺之文?左氏为短。郑箴云:礼称纳女於天子云“备百姓”,於国君云“备酒浆”,不得云“百姓”,是不博异气也。齐是大国,今来媵我,得之为荣,不得贬也。

【经】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蒲,卫地,在长垣县西南。公至自会。无传。

二月,伯姬归於宋。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好,呼报反。

[疏]注“女嫁”至“之好”。

○正义曰: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此二月伯姬归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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