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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时间:2018-07-12 21:02   点击:4247   标签:

《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失其民之心,则天下畔之,箪食壶浆以迎武王之师是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与之。尔,近也。勿施行其所恶,使民近,则民心可得矣。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壙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民之思明君,犹水乐卑下,兽乐广野,驱之则归其所乐。獭,獱也。鹯,土鹯也。故云诸侯好为仁者,驱民若此也。汤、武行之矣,如有则之者,虽欲不王,不可得也。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终身忧辱,以陷於死亡。今之诸侯欲行王道,而不积其德。如至七年病,而却求三年时艾,当畜之乃可得,以三年时不畜藏之,至七年欲卒求之,何可得乎?艾可以为灸人病,乾久益善,故以为喻志仁者亦久行之,不行之,则忧辱以陷死亡,桀、纣是也。《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诗·大雅·桑柔》之篇。淑,善也。载,辞也。胥,相也。刺时君臣何能为善乎?但相与为沉溺之道也。

《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疏]“孟子曰桀纣”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水性趋下,民乐归仁;桀纣之驱,使就其君;三年之艾,畜而可得;一时欲仁,犹将沉溺。所以明鉴戒也,是可哀伤也。“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至“心也”者,孟子言桀纣失亡天下,是失其民。失其民,乃是失其民之心也。“得天下有道”至“勿施尔也”者,言人君所以得天下有其道也,得其民,斯为得天下矣;所以得其民有道者,得其民之心,斯为得民矣;所以得其心有道,在民所欲,而与之聚之,民之所恶,而勿施於民,则近得其民心矣。“民之归仁也”至“不可得已”者,言民之归亲於仁人之君,如水之归就於下,兽之乐趋於广野矣。故为渊而驱聚其鱼而归之渊者,是獭为之驱矣。为丛木而驱聚其爵而归之丛者,是鹰鹯为之驱也。为汤王、武王而驱聚其民而归之汤、武者,是桀与纣也。今夫天下为之君者,有能好行其仁政,则天下之诸侯皆为驱聚其民而归之,亦如獭为渊驱鱼,鹯为丛驱爵者而归之矣。如此,虽欲不为王,不可得而不为耳。“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至“於死亡”者,言今之国君欲为王者,如七年之病,欲卒而求讨三年之艾草也。苟为已前不积,虽终身而死,亦不得此三年之艾也。若苟不志仁於久,虽终一身忧辱,亦以陷於死亡之地矣。“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盖《诗》之《大雅·桑柔》之篇文也。盖言何能为之善乎,但相与及其沉溺於患难也。孟子所以言此者,欲时君在於久行其仁,不但欲为之王然後乃行之耳。

○注“獭,獱也。鹯,土鹯也”。

○正义曰:案《释名》云:“獭形如猫,居水,食鱼者也。”獱,獭之属也。鹯,鹞之属也,能食鸟雀。

○《诗·大雅·桑柔》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芮伯刺厉王之诗也。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言人尚自暴自弃,何可与有言、有为。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旷,空。舍,纵。哀,伤也。弗由居是者,是可哀伤也。

[疏]“孟子曰”至“哀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旷仁舍义,自暴弃之道也。“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者,孟子言人之有为自暴者,不可与之言议也;有为自弃者,不可与之有所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者,此盖孟子自解自暴自弃之言也。“仁,人之安宅也”至“哀哉”者,孟子言仁道乃人之所安之宅舍也,义乃为人之正路也。今有空旷其此宅而不安居之,舍去此正路而不行之者,是可得而哀伤之者也。此孟子所以有是而言於当世也。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迩,近也。道在近,而患人求之远也。事在易,而患人求之难也。谓不亲其亲,以事其长,故其事远而难也。

[疏]“孟子曰”至“天下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亲亲敬长,近取诸己,则迩而易者也。“孟子曰”至“天下平”者,孟子言道在近,而人乃求远,事在易,而人乃求之於难。但人人亲爱其所亲,敬长其所长,则天下即太平大治矣。亲亲即仁也,长长即义也。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获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於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於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言人求上之意,先从己始,本之於心,心不正而得人意者,未之有也。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授人诚善之性者,天也,故曰天道。思行其诚以奉天者,人道也。至诚则动金石,不诚则鸟兽不可亲狎,故曰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疏]“孟子曰”至“未有能动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上得君,乃可临民;信友悦亲,本在於身:是以曾子三省,大雅矜矜,以诚为贵也。“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者,孟子言居下位而为君上之臣者,而不见获於上,则民故不可得而治之也。以其上之所以得民者,乃治也。“获於上有道”至“不诚其身”者,言获於上者有其道,如不信於友,则弗获於上矣,以其君之所以愿乎臣者,忠也,如臣弗信於友,则其忠不足称矣,此所以弗获於上矣。信於友有其道,如事其亲而弗悦其亲,则亦弗信於友矣,以其友之所以资於己者仁也,如事亲弗悦,则其仁不足称矣,此所以弗信於友矣。悦亲有其道,如反己而不诚,则弗悦於亲矣,以其亲之所望於己者孝也,如反身不诚,则其孝不足称矣,此所以不悦於亲。诚身有其道,如不能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以其所谓诚者,亦明乎在我之善而已,如不明其善,则在我之善有所未明,又安知所谓诚?故不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由此推之,则信於友,是获於上之道也,悦亲是信於友之道也,诚身是悦亲之道也,而明乎善者是又诚身之道也。“是故诚者,天道也。思诚者,人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者,孟子言此故诚者是天授人诚善之性者也,是为天之道也;思行其诚以奉天,是为人之道也。然而至诚而有不感动者,必无也,故曰未之有也。不至诚而能感动之者,亦必无也。故曰未有能动者也。

○注“曾子三省,大雅矜矜”。

○正义曰:《论语》云:“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曾子三省之事也。大雅矜矜,此盖荀卿之言然。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伯夷让国,遭纣之世,辟之,隐遁北海之滨,闻文王起兴王道,“盍归乎来”,归周也。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吕望也,亦辟纣世,隐居东海,曰闻西伯养老。二人皆老矣,往归文王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此二老犹天下之父也,其馀皆天下之子耳。子当随父,二父往矣,子将安如?言皆归往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於天下矣。”今之诸侯,如有能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间,必足以为政矣。天以七纪,故云七年。文王时难故久,衰周时易故速也。上章言大国五年者,大国地广人众,易以行善,故五年足以治也。

[疏]“孟子曰”至“必为政於天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养老尊贤,国之上务,文王勤之,二老远至。父来子从,天之顺道。七年为政,以勉诸侯,欲使庶几行善也。“孟子曰:伯夷辟纣”至“养老者”,孟子言伯夷辟纣之世,乃辟纣而逃遁,居於北海之畔,後闻文王作兴而起王道,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之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太公辟纣”至“养老者”,孟子又言太公辟纣之乱,而辟居於东海之畔,後闻文王兴起,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至“其子焉往”者,言伯夷、太公二老,乃天下之太老也,犹父也,而皆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天下之父既归之,其为天下之子又焉往,是必皆归之也。

○注“伯夷让国”至“归周也”。

○正义曰:案太史公云:其传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後因叩马谏武王。武平殷乱,二人耻食周粟,隐於首阳山,且饿死焉。孔子云“伯夷叔齐,饿於首阳山之下”是也。又云:太公望,东海之上人也,或云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

○注云“天以七纪,故云七年”。

○正义曰:《书》云五纪,曰岁、月、日、星,辰、历数,今云七纪者,案鲁昭公十年《左传》云:“天以七纪。”杜注云:二十八宿,四七。是其旨也。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於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鲁卿季康子。宰,家臣。小子,弟子也。孔子以冉求不能改季氏使从善,为之多敛赋粟,故欲使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伐责让之。曰“求非我徒”,疾之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於孔子者也,况於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孔子弃富不仁之君者,况於争城争地而杀人满之乎?此若率土地使食人肉也,言其罪大,死刑不足以容之。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言天道重生,战者杀人,故使善战者服上刑。上刑,重刑也。连诸侯,合从者也,罪次善战者。辟草莱,任土地,不务修德而富国者,罪次合从连横之人也。

[疏]“孟子曰求也”至“次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聚敛富君,弃於孔子,冉求行之,同闻鸣鼓。以战杀人,土食人肉,罪不容死,以为大戮,重人命之至也。“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至“攻之可也”者,孟子言冉求为季氏之家臣,不能佐君改於其德,以为治国,而乃聚敛其粟,倍过於他日。孔子责之曰:求非我之徒弟也。乃令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至“罪不容於死”者,孟子言由此冉求赋敛观之以孔子所攻,则今之国君不行仁政而富之,是皆弃之於孔子者也。又况为之强战?争地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野,争城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之肉也,其罪必不容於死。以其罪大,虽死刑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至“任土地者次之”者,孟子又言故善能为陈而战者,服於上刑。上刑,重刑也。合纵连横之诸侯,罪次之,以其罪次於善战之上刑也。务广开辟草莱,而任土地,不务修德者,又次之,以其又次连横合纵之诸侯者刑也。

○注“求,孔子弟子”至“疾之也”。

○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郑氏曰:“鲁国人。”又案《论语》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孔安国云:“冉求为季氏宰,为之急赋税。”郑注云:“小子,门人也。”云“季氏,鲁卿季康子”者,案《左传》云:“季康子,鲁卿,季孙肥,谥曰康。”《谥法》曰:“安乐抚民曰康。”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眸子,瞳子也。存人,存在人之善心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廋,匿也。听言察目,言正视端,人情可见,安可匿之哉。

[疏]“孟子曰存乎人者”至“人焉廋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目为神候,精之所在,存而察之,善恶不隐,知人之道,斯为审矣。“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者,孟子言存在於人者,莫贵乎眸子。眸子,目瞳子也。眸子不能盖掩人之恶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者,言人胸中正而不邪,则眸子於是乎明。了,明也。胸中不正,则眸子蒙蒙而不明。眊,不明也。“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者,言知人之道,但听其言,观其眸子明与不明,则人可见,又安可廋匿之哉?此孟子言知人之道,但观人之眸子耳。

○注“眸,瞳子。了,明。眊,不明之貌”。

○正义曰:是皆蒙《释文》而言之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为恭敬者,不侮慢人。为廉俭者,不夺取人。有好侮夺人之君,有贪陵之性,恐人不顺从其所欲,安得为恭俭之行也?“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恭、俭之人,俨然无欲,自取其名,岂可以和声音笑貌强为之哉。

[疏]“孟子曰恭者”至“为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君恭俭,率下移风,人臣恭俭,明其廉忠。侮夺之恶,何由干之,而错其心。“孟子曰:恭者,不侮人”至“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者,孟子言为之恭俭者,则不侮慢於人,亦不能僭夺於人,盖以恭敬则不侮,俭约则不奢故也。如有侮夺人之君,惟恐其民不顺己之所欲,安得为恭俭者焉,为之恭俭,又岂可以声音笑貌为之恭俭哉?言人为恭俭,在心之所存,不在於声音与其笑貌为之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淳于髡,齐人也。问礼男女不相亲授。孟子曰:“礼也。”礼不亲授。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髡曰:见嫂溺水,则当以手牵援之否邪?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曰:人见嫂溺,不援出,是为豺狼之心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告髡曰:此权也。权者,反经而善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髡曰:今天下之道溺矣,夫子何不援之乎?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曰:当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疏]“淳于髡曰”至“子欲手援天下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权时之义,嫂溺援手,君子大行,拯世以道,道之指也。“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者,淳于髡,齐国之人也,问孟子曰:男女授受之际,不相亲授,是礼然与否?“孟子曰礼也”,孟子答之,以为是礼然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者,髡又问孟子,如是则嫂之沉溺於水,当以牵援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言如嫂之沉溺於水,而不牵援之者,是有豺狼之心者也。以其豺狼之为兽,其心常有害物之暴,故以喻之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者,孟子又告淳于髡,以谓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当然也,嫂之沉溺援之以手者,是权道也。夫权之为道,所以济变事也,有时乎然,有时乎不然,反经而善,是谓权道也。故权云为量,或轻或重,随物而变者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之,何也”,髡复问孟子,言今天下之道以沉溺之也,夫子之不拯援之,是如之何?“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言天下之沉溺,当以道拯援之,嫂溺则当以手援之,今子之言,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言不可以手援天下,当以道援之矣。斯亦明淳于髡之蔽也。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问父子不亲教,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父亲教子,其势不行。教以正道,而不能行,则责怒之。夷,伤也。父子相责怒,则伤义矣。一说云:父子反自相非,若夷狄也。子之心责於父,云: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也。执此意则为反夷矣,故曰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闻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责以善也。父子主恩,离则不祥莫大焉。

[疏]“公孙丑曰”至“不祥莫大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子至亲,相责则离。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孙丑问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诲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势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则恶矣”者,孟子答公孙丑,以谓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势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则续之愤怒。既续之以愤怒,则反伤其为父子之恩矣。夷,伤也。父子之恩,则父慈子孝,是为父子之恩也。今继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间,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则父子相伤矣。父子既以相伤其恩,则父子必相疾恶也。故云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时,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间不相责让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责让,则父子之恩必离之矣。父子恩离,则不祥之大者也。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谓不祥之大者,则祸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说,一说则以夷训伤,一说以夷为夷狄,其义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於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将彻,请所与,问曾晳所欲与子孙所爱者也。必曰有,恐违亲意也,故曰养志。曾元曰“无”,欲以复进曾子也,不求亲意,故养口体也。事亲之道,当如曾子之法,乃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为大”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孝养志,下孝养体,曾参事亲,可谓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后人则曾子也。“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至“吾未之闻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为大?以其事父母之亲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为大?以其守己之身为大也。不失其身,而为能事其父母之亲,则我尝闻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亲,则我未之闻也。盖以己身尚不能守之,况能事其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谁不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亲,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谁不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谓身安而国家可保,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谓也,岂非事亲、守身为事为守之本者欤?“曾子养曾晳”至“事亲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养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子必请所欲与者,如曾晳问复有馀剩,曾子必应曰有馀剩。曾晳已死,曾元奉养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元不请所欲与者,如曾子复问有馀剩,曾元乃应之曰无矣,遂将以酒食复进曾子也,如此,是谓养其父之口体而已。必若曾子之养父,乃可谓养其父之志也。如事其亲,若曾子之事亲,则可矣。盖曾子知父欲有馀者与之所爱之子孙,故徇而请其所与,问有馀,故复应之曰有。是其遂其亲之志意,而不违者也,故曰养志也。曾元反此,盖有违逆其亲之志意,但为养口体者也,非养志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亲若曾子,则可以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適,过也。《诗》云:“室人交遍適我。”间,非。格,正也。时皆小人居位,不足过责也。政教不足复非訧,独得大人为辅臣,乃能正君之非法度也。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正君之身,一国定矣。欲使大人正之。

[疏]“孟子曰”至“一正君而国定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为政,不足间非;贤臣正君,使握道机。君正国定,下不邪侈,将何间者也?“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至“为能格君心之非”者,孟子言小人在位,不能事君,不足適责之也,所行政教亦不足间非也,惟大人之为臣而事其君,故能格正君心之非也。

○注“《诗》云室人交遍適我”。

○正义曰:盖《诗·国风·北门》之篇文也,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笺云:“我从外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己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己志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言人之行,有不虞度其时有名誉而得者,若尾生本与妇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获守信之誉。求全之毁者,陈不瞻将赴君难,闻金鼓之声,失气而死,可谓欲求全其节,而反有怯弱之毁者也。

[疏]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正义曰:此章指言不虞获誉,不可为戒;求全受毁,未足惩咎:君子正行,不由斯二者也。孟子言人有不虞度其功而终获其名誉,又有欲求全其行而终反受其人之毁者。以言其君子之人,於毁、誉不容心於其间,但务为善之实而不期人之誉,务去其不善之实而不愠人之毁,是皆行义以俟命而已矣。

○注尾生与陈不瞻之事。

○正义曰:此皆据《史记》之文而言之也。其事烦,故不重述耳。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人之轻易其言,不得失言之咎责也。一说人之轻易不肯谏正君者,以其不在言责之位者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言出于身,驷不及舌,不惟其责,则易之张。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人之所患,患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而好为人师者,乃惑也。

[疏]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好谋而成,临事而惧,时然后言,畏失言也。故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不慎则有患矣。言君子之患,在好为人师也。“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者,孟子言人之有患,非他,特在其好为人之师也。盖在人患在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耳,如务在好为人师,则惑也。

乐正子从於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鲁人乐正克,孟子弟子也,从於齐之右师子敖。子敖使而之鲁,乐正子随之来之齐也。孟子在齐,乐正子见之也。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孟子见其来见迟,故云亦来也。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乐正子曰:先生何为非克而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孟子问子来几日乎?曰:“昔者。”克曰:昔者来至。昔者,往也。谓数日之间也。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曰:昔者来至,而今乃来,我出此言,亦其宜也。孟子重爱乐正子,欲亟见之,深思望重也。曰:“舍馆未定。”克曰:所止舍馆未定,故不即来也。馆,客舍。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孟子曰:子闻见长者之礼当须舍馆定乃见之乎?曰:“克有罪。”乐正子谢过服罪也。

[疏]“乐正子”至“克有罪”。

○正义曰:此章指言尊师重道,敬贤事长,人之大纲。乐正子好善,故孟子讥之,责贤者备也。“乐正子从子敖之齐”,乐正子从子敖往齐,而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孟子见乐正子来迟,故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乐正子问孟子,何为於我而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孟子又问乐正子从子敖到齐以几日乎?“曰昔者”,乐正子曰:往日来至,若数日之间也。“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又言子到数日,而今乃来见我,则我出此言,是其宜也。“曰舍馆未定”,乐正子又曰:为客馆所止未定,故不能即来也。“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孟子又言子曾闻见长者之礼,必待舍馆定然後乃见长者乎!“曰克有罪”,乐正子於是无所答,乃对孟子曰:是克有罪也。以其待舍馆定然後见,非尊师重道者也。宜孟子以此责之。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子敖,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也。学而不行其道,徒食饮而已,谓之餔啜也。乐正子本学古圣人之道,而今随从贵人,无所匡正,故言不意子但餔啜也。

[疏]“孟子谓乐正子曰”至“而以餔啜”。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优则仕,仕以行道,否则隐逸,餔啜沉浮,君子不与。是以孟子咨嗟乐正子者也。“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啜也”者,孟子谓乐克曰:子随右师来至齐,是徒以食饮而已。我不意有如子本学古圣人之道,而且今随右师之游,而以徒为其饮食也。孟子所以言此,盖谓子敖我未尝与之学古者,而今子乃随之游,是诎道以从人之谓也。

○注云“子敖,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

○正义曰:此盖以经文推而为解也。《公孙丑》篇云:“孟子为卿於齐,出吊於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下卷言:“公行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孟子闻之,曰:‘礼也,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是知为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後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舜惧无後,故不告而娶。君子知舜告焉不得而娶,娶而告父母,礼也;舜不以告,权也:故曰犹告,与告同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以为犹告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量其轻重,无後不可,是以大舜受尧二女,夫三不孝,蔽者所暗,至于大圣,卓然匪疑,所以垂法也。“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者,言不孝於礼有三,惟先祖无以承,後世无以继,为不孝之大者,而阿意曲从,陷亲於不义,家贫亲老,不为禄仕,特不孝之小而已。“舜以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故孟子乃言此,以谓舜受尧之二女,所以不告父母而娶,是为其无後也,告之则不得娶故也。君子於舜不告而娶,是亦言舜犹告而娶之也。以其反礼而合义,故君子以为不告犹告也。

○注“尧二女”。

○正义曰:案古史云:舜有二妃,一曰娥皇,二曰女英,并尧之女。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事皆有实。事亲、从兄,仁、义之实也。知仁、义所用而不去之,则智之实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礼义之实,节文事亲从兄,使不失其节,而文其礼敬之容,故中心乐之也。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乐此事亲从兄,出於中心,则乐生其中矣。乐生之至,安可已也,岂能自觉足蹈节、手舞曲哉!

[疏]“孟子曰”至“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仁义之本在于孝弟,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况于歌舞不能自知,盖有诸中、形於外也。“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至“知斯二者弗去是也”者,孟子言仁道之本实在事亲是也,义之本实在从兄是也。以其事亲,孝也;从兄,悌也。能孝、悌,是为仁、义矣。智之本实在知事亲之孝、从兄之弟而弗去之者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言礼之本实使事亲从兄者是也。由此言之,则事亲之孝,为仁之实,凡移之於事君者,则为仁之华也。从兄之悌,为义之实,则知凡移於从长者,是为义之华也。知义为智之实,则知前识者是为智之华也。礼之实,在仁义,则威仪为礼之华也。乐之实,在仁义,则节奏为乐之华也。凡此是皆从而可知矣。“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言由仁义之实充之,至於乐则流通而不郁,日进而不已,是其乐则生,生则乌可已。乌可已,则得之於心,而形之於四体,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所以者也。盖当时有夷子不知一本,告子以义为外,故孟子宜以是言之,而救当时之弊者也。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舜不以天下将归己为乐,号泣于天。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舜以不顺亲意为非人子。厎,致也。豫,乐也。瞽瞍,顽父也。尽其孝道,而顽父致乐,使天下化之,为父子之道者定也。

[疏]“孟子曰”至“此之谓大孝”。

○正义曰:此章指言以天下富贵为不若得意於亲,故能怀协顽器,厎豫而欣,天下化之,父子加亲,故称盛德者,必百世祀,无与比崇。“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者,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大悦乐而将归向己,视天下悦而归己但若一草芥,不以为意者,惟大舜为能如此也。“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至“此之谓大孝”者,孟子又言人若不得事亲之道,则不可以为人;若得事亲之道,而不能顺事亲之志,故不可以为人之子。惟舜能尽其事父母之道,而瞽瞍顽嚣,且亦致乐。瞽瞍既以致乐而先天下,而天下亦从而化之。瞽瞍致乐,故天下父子者亲亲之道定,此所以为舜之大孝矣。故曰此之谓大孝。

○注“瞽瞍顽父也”。

○正义曰:瞽瞍者,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无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时人谓之瞽。配字曰瞍,瞍,无目之称。顽者,《左传》云:“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2.《孟子注疏》卷一上·梁惠王章句上(凡七章)

3.《孟子注疏》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4.《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5.《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6.《孟子注疏》卷三上·公孙丑章句上(凡九章)

7.《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

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

9.《孟子注疏》卷四下·公孙丑章句下

10.《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11.《孟子注疏》 卷五下·滕文公章句上

12.《孟子注疏》卷六上·滕文公章句下(凡十章)

13.《孟子注疏》卷六下·滕文公章句下

14.《孟子注疏》卷七上·离娄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15.《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16.《孟子注疏》卷八上·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17.《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18.《孟子注疏》卷九上·万章章句上(凡九章)

19.《孟子注疏》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20.《孟子注疏》卷十上·万章章句下(凡九章)

21.《孟子注疏》卷十下·万章章句下

22.《孟子注疏》 卷十一上·告子章句上(凡二十章)

23.《孟子注疏》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24.《孟子注疏》卷十二上·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25.《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26.《孟子注疏》卷十三上·尽心章句上(凡四十五章)

27.《孟子注疏》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28.《孟子注疏》卷十四上·尽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29.《孟子注疏》卷十四下·尽心章句下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转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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